1. 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的判决依据孩子实际需要、父母经济负担及当地生活水平。
2. 若父母有固定收入,则抚育费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无固定收入则可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 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1岁的小孩子父母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双方没有在协议中约定,法院会依据孩子实际需要的费用、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做出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依据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不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在孩子的抚养费方面,夫妻双方需要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则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若孩子的抚养费协商不成,则孩子的抚养费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中不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在孩子的抚养费方面,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则孩子的抚养费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孩子的抚养费是一个敏感的问题,需要父母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如果协议未能达成,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父母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需要,协商达成一个合理的抚养费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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