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抵押借钱借条怎么写
时间:2023-03-15 14:23:06 4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借钱拿房屋抵押应写明以下事项: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4、抵押财产的价值;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合同是怎么写的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书一般写明以下内容:

1、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抵押土地基本情况,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面积、用途等;

3、双方权利和义务;

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5、担保的范围等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抵押人有哪些义务

(1)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对抵押物实施侵害。土地使用权抵押中,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抵押人应当保持抵押物完整无损并保持其价值不减少。一方面抵押人不得对标的物实施侵害行为。这包括积极行为(损坏或毁掉房屋)和消极行为(不进行必要的房屋维修;让土地荒芜)。这些侵害行为都将使抵押物的价值减少,从而影响抵押权人从抵押物价值中完全受偿。抵押物受到侵害时,抵押人应停止其不法侵害行为。如果抵押物价值受损。抵押人应恢复或增加抵押物的价值;如果抵押物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代替抵押物。另一方面,当第三人对抵押物实施侵害时,抵押人应停止其侵害行为。如果抵押物灭失受损,抵押人可将其赔偿或补偿请求权让与抵押权人。

(2)在抵押物被第三人迫索或列入强制执行范围内,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以妥善处理,保证抵押权的行使。

(3)不得妨碍抵押权的实行。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则要实施抵押权变卖财产、清偿债务,抵押人不得阻挠、影响甚至破坏抵押物的拍卖,不得妨碍抵押权实行的程序即抵押权的实现。

三、房屋抵押担保人有责任吗

进行房屋抵押的,房屋抵押人的责任是为债权实现提供担保。担保范围由抵押合同约定,如主债权、利息、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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