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没写履行期限具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合同没写履行期限是不是有效。合同是否约定履行期限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没约定履行期限的,则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或者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是不是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口头保证合同具是不是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若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则该合同成立。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的两种形式为:一种是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一种是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约定相应的保证条款。
对于书面形式的保证责任约定,债权人未提出异议的,则此时保证合同视为成立。
因此,如果是口头约定保证,并未订立上述两种书面形式的保证文件,那么当出现债务纠纷涉及保证人责任时,债权人若无法举证证明保证人履行了担保义务,此时保证合同将被视为不成立,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三、效力待定合同属于是不是有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是不是有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特殊效力的合同,这种合同虽然成立,但是需要他人行使追认权后才能够使合同生效或者归于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是不是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是不是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是不是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是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是不是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是不是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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