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问借款合约中的利率是如何规定的?并且在此基础上,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对利息的具体要求呢?
另外,关于这方面的具体利率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呢?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来看,借款利率的具体数额应该是双方在借款合同成立之际,根据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商议决定的。
而且,这个利率会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个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变动而改变。
换句话说,如果借款利率超出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部分将不在法律的保护范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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