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造价评估有期限吗?
项目成本评估有期限,需要在与客户签订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应当自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完成鉴定的期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延长鉴定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期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期限。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一)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原则;
(2)鉴定材料陈旧,委托人不能提供补充资料;
(3)委托人拒绝履行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绝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四)委托人自愿解除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的;(五)不可抗力致使鉴定不能继续进行的;(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鉴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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