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至于在何种情形下称之为“过分高于”,民法典并没有提供一个较为明确的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中曾规定,为防止当事人用自行约定的权利,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对超过部分不予保护。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人民法院在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时,应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衡平。
人民法院未经当事人请求不得主动依职权调整违约金的数额。违约方请求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的,在提供违约金过高的初步证据后,举证责任转移至守约方,或者根据社会生活常理从守约方所举证据中足够怀疑违约金过高的,守约方应对其实际损失进一步举证证明。
一、房子转租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房子转租合同违约金标准在法律上未统一规定,要根据双方协商情况而定,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过高,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违约金大于损失的证据由谁举证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首先,由按照法律规定分配举证责任,原则上是谁主张违约金过高,由谁举证证明。违约方要对违约金过高进行举证,守约方也要就损失的范围和范围完成一般盖然性的举证。主张违约金过低的一般就由守约方承担举证责任。
其次,在双方都无法举证的时候,由裁判者可结合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依公平原则对违约金是否过高作出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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