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12858元20年==257160元;
2、农村居民:3136元20年==62720元;
二、残疾赔偿金: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12858元20年==257160元;
二级伤残为257160元90%==231444元;
三级伤残为257160元80%==205728元;
四级伤残为257160元70%==180012元;
五级伤残为257160元60%==154296元;
六级伤残为257160元50%==128580元;
七级伤残为257160元40%==102864元;
八级伤残为257160元30%==77148元;
九级伤残为257160元20%==51432元;
十级伤残为257160元10%==25716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3136元20年==62720元;
二级伤残为62720元90%==56448元;
三级伤残为62720元80%==50176元;
四级伤残为62720元70%==43869元;
五级伤残为62720元60%==37632元;
六级伤残为62720元50%==31360元;
七级伤残为元6272040%==25088元;
八级伤残为元6272030%==18816元
九级伤残为62720元20%==12544元;
十级伤残为62720元10%==6272元;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9772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元。
2、农村居民:2712元(需要扶养年限)(应承担份额)==()元。
四、丧葬费:
26548元12个月6个月==13273.99元。
河南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我国的医学科学发展越来越先进,医疗技术越来越完善,但因各种因素造成的医疗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然而,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却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索赔,无辜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要么索赔金额低于所受损失的赔偿标准,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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