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展览权要件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主要包括:
(1)、文学作品(包括文字、语言);
(2)、音乐作品(包括曲与词);
(3)、戏剧作品(包括配乐);
(4)、舞蹈及哑剧创作;
(5)、图画、雕刻及雕版等美术作品;
(6)、摄影作品及图片;
(7)、电影及其它视听作品;
(8)、地图、科技及建筑图形。
2、须为著作权法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一般地说,包括以下各项:(1)、复制权;(2)、发行权;(3)、出租权;(4)、展览权;(5)、表演权;(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翻译、汇编权。着作权除包涵上述的经济利益外,还有人身上的价值。
3、被害人须有著作权。原告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首先应当证明其享有著作权。
4、受害人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亦即侵害著作权人受法律保护的几种特别权利。
二、什么是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受著作权人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了著作权侵权的行为类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了著作权的例外与限制。
三、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广告文案中使用他人的摄影作品。
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的帮助或教唆等行为促成了直接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得以发生或继续。如向直接侵权人提供破坏技术措施的服务,又如视频网站经营者在经权利人投诉后未能下线网站内相关的盗版视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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