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时间:2023-03-20 14:14:03 2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税务行政处罚的形式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及行政拘留等。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其他税务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

一、罚金是行政处罚吗

罚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罚金属于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一种,但是在行政处罚当中有罚款这一类型。罚金和罚款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而行政处罚当中除了罚款还有不同的种类,拘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责令停产停业、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等,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管理行为,而属于刑事责任的罚金是国家对犯罪人的处罚,其中是否承担该处罚由我国法院做出裁判。

二、外经证已经有效期了还可以续吗

外经证有效期到了可以续。由于工程等原因施工期仍需一段时间的,纳税人已在项目局办理过外来登记或跨区涉税项目登记的,项目局可根据纳税人税款缴纳、发票领用等情况如实办理外管证核销手续,纳税人不用重新续开外管证。如果过期没有及时反馈会有罚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胡乱标高物价违法吗

胡乱标高物价,违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1、不标明价格的;

2、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4、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违法所得,属于价格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经营者拒不按照前款规定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以及期限届满没有退还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的价款,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没收,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退还时,由经营者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决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由其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的,从其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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