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一种法定程序,旨在确保公正地听取当事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在这个程序中,国税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的主持下,调查人员、案件当事人、第三人以及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等参加。调查人员提供指证,当事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国税机关拟对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含)以上罚款的,必须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一种法定程序,旨在确保公正地听取当事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在这个程序中,国税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的主持下,调查人员、案件当事人、第三人以及当事人和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等参加。调查人员提供指证,当事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国税机关拟对公民作出二千元
(含)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
(含)以上罚款的,必须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证申请权利:如何保障当事人权益?
听证申请权利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向听证主持人提出回避申请,以确保听证结果的公正性。此外,当事人还有权提供证据,并对听证结果提出异议。如果听证结果与事实不符,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权利的保障,有助于提高听证的质量和公信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一种重要的法定程序,旨在确保公正地听取当事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在这个程序中,当事人有权向听证主持人提出回避申请,以确保听证结果的公正性。此外,当事人还有权提供证据,并对听证结果提出异议。如果听证结果与事实不符,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权利的保障,有助于提高听证的质量和公信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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