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子女的继承权如何分配?
1、配偶和子女父母同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他们有同等的继承权,当继承开始后,所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基本上是等额继承遗产。
2、需要注意的是,配偶,也是他的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在分配死亡一方的遗产时,应该把另一方的合法财产区分出来。
3、同时要考虑,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抚养义务的人,也要适当的多分遗产,但多分多少,由各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讼到法院,由法官酌情确定。另外,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那配偶和子女的继承情况,都要遵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不能由配偶和子女来协商处理,更不能以死者配偶或者子女的身份,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权利加以限制和干涉。
二、与遗产继承顺序有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220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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