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做?
时间:2023-05-31 15:20:13 13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如果住房公积金不交了会怎么样?

已经办理贷款的必须缴纳公积金,如果连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不缴纳公积金。

公积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贷款人还清贷款,所以公积金不能断,不给缴纳的话对自己有影响,要么换个工作或者找人自己花钱缴纳公积金。

对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如果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管理条列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之日前必须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所以停缴公积金将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划算还是其他贷款划算?

首先来说一下最高限额如何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应该视各地公积金中心规定而定;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地公积金中心也会对贷款最高限额做出约束。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15倍或者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因为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不一样,在按照账户余额计算的时候,有的地区会按照账户余额的15倍计算,有的则会按照20倍计算。

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或者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简单来说,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但具体情况所应用的标准也不一样。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购房条件的再次购买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需要提醒的是,在房价暴涨之后,很多城市重启了楼市限贷政策,“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及“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的规定在诸如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已不适用,所以在计算额度前,购房者可以先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视情况重新计算额度。当然,还需注意的情况有,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按借款人还贷能力来计算

贷款申请人本人贷款

具体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借款人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

计算公式:(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夫妻双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最低一般规定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如何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

首先你要开两个人的征信报告,再就是两人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给人家看,再拿上卖房子那给你的三份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拿去单位盖章及公积金那盖章。最后拿过去给人家售楼部交给他们。最后售楼员拿着你的这些个复印件再交上去,最终交到某一个银行进行审批,好了,这下你就一直等着吧,我问了售楼员说得最少一个半月到两个多月。对了贷款期间任何银行信贷消费都不能用,贷款下来才能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跟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吗?

所谓组合贷,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相比其他贷款方式而言,组合贷款是一种比较划算的房贷方式,不仅划算,还能够解决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问题。

但是,也并非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办理组合贷款,办理组合贷款也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办理组合贷款,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达到公积金贷款标准,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同时,借款人自身要具备申请银行商业贷款的条件。

其次,有的借款人虽满足了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也无法办理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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