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有约定的,在约定地点履行;没有约定的,也没有协议补充的,合同履行地是借款一方所在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一、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履行合同的原则为:
1、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按法定补充原则确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怎么来处理
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出卖方可以随时过户,买受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要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就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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