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逮捕程序主要有以下程序:
1、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2、一般会在出示逮捕证之后,进行逮捕;
3、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逮捕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法院可以决定逮捕,检察院对自侦案件也可以决定逮捕,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必须向检察院提请逮捕,公安机关无决定权。第二,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并且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第三,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批准逮捕的,要说明理由依据,要补充侦查,也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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