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父母遗产房屋过户时,可以先将房屋过户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接着,在完成房产继承公证后,可以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如果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首先,可以将父母遗产房屋过户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接着,在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后,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时,也可以直接携带房屋继承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遗产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其中包括:
1. 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以便确认其身份信息;
2. 房屋所有权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证明其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3. 房屋买卖合同:申请人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证明其已经与房屋权利人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
4. 房屋评估报告:申请人需要提供房屋评估报告,证明房屋的市场价值;
5. 房屋过户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房屋过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信息;
6. 房屋钥匙:申请人需要提供房屋钥匙,以便新权利人能够顺利进入房屋。
综上所述,按标题:['2. 遗产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的房屋过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评估报告、房屋过户申请表和房屋钥匙。
在我国,遗产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根据《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过户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评估报告、房屋过户申请表和房屋钥匙。因此,申请人需要准备这些材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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