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部、中国民航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项规定,失信被执行人自5月1日起将被禁止出境并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交通工具。这项规定旨在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惩戒,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目前,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将不能出入境,更不能出国打工。
失信被执行人自5月1日起将被禁止出境并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交通工具。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部、中国民航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的一项规定。10月16日,称,中国将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所以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出入境,更不能出国打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能 否 出 国 旅 游 ?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判决、裁定的义务,或者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有以下高消费行为:(一)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购买不动产或者大型机器设备;(三)支付高额保费购买商业保险;(四)的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五)其他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出国旅游并不属于上述禁止的高消费行为,因此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出国旅游。但是,失信被执行人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如履行判决、裁定等义务,以避免其失信行为被曝光并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失信被执行人出国旅游并不属于禁止的高消费行为,因此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出国旅游。但是,失信被执行人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如履行判决、裁定等义务,以避免其失信行为被曝光并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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