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建造本市内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在批文有效期内申请)
2、提取额度:只能提取一次,而且可以一次性提取所有余额,但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建造自住住房的总费用。
3、按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
基本资料:
a、《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点击可以进入下载地址)一式三份
b、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c、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d、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证明材料:
a、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b、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
c、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
d、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4、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温馨提示:点击可查看对应网点地址电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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