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容院医疗事故店长有责任吗
如果是店长造成的医疗事故那么是有责任的,如果不是店长的原因,那么美容机构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
随着美容业的蓬勃发展,美容导致毁容的案件不断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也随之增多。
医疗美容纠纷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医疗失误导致美容纠纷。
一是医生技术水平欠佳导致美容失败。
二是医生未征得受术者同意而在手术中忽略了受术者的要求而导致的纠纷。
三是医生为了增加经济效益或极力鼓动就医者做美容手术而导致的纠纷。
2、患者原因导致美容纠纷。
此类纠纷可分为患者期望值过高和舆论影响了患者的美感两类。
3、因非法行医导致美容纠纷。
此类纠纷可分为因缺乏解剖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导致手术失败以及因缺乏药理知识导致相关美容失败两类。
按照规定如果是店长造成的医疗事故那么是有责任的,作为医务人员没有尽到一定的责任,这样的话作为医疗机构也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n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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