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表示,跨地区劳务派遣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发生争议怎么处理
劳动者可以依法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处理的方式来解决社会保险缴费问题。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常是追溯两年时效内的社会保险缴费问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虽无明确规定,但作为劳动者遇到类似情况,还是应该尽早维权为宜。
劳务派遣者的社保由谁购买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因此,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由谁购买劳务派遣者的社保,但无论协商结果如何,都必须帮劳务派遣者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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