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第三者证据的途径包括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是否有孩子、照片、录音、录像等、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录、朋友、邻居、同事、家人的证人证言等。若是对方有第三者并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这里,证明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就成为关键。那么这种证据可以是哪些形式,应怎样取得呢?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取证方法:
1、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等。婚外情突然被自己的配偶知道,许多人出于害怕、悔过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给对方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最容易取得,也具有很大的证明力的证据;
2、如果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可以进行亲子鉴定。
3、照片、录音、录像等,现在大多数人都采用这种方式,甚至不惜雇佣调查公司、私人侦探去调查取证。这类证据如果没有通过剪辑,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不被采纳。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录等,此类证据因为易于伪造、灭失,效力上比较弱,因此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
5、朋友、邻居、同事、家人的证人证言。一般这些证人往往与双方都有关系,不愿出庭指证一方。如果证人配合,也可能由于当事人与证人间往往关系比较亲密,有亲属、利害关系,有可能不被采纳。
6、如果涉及到非法的两性关系,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您强有力的证据。
三、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怎么赔
(1)离婚的过错损害赔偿金给付方式:原则上应一次给付,如一次性给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给付,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执行分期给付的提供财产担保。
(2)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方式:离婚无过错方所受损害有财产上的损害和非财产上的损害,财产上的损害以损害赔偿财产责任的方式来承担。非财产上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财产:该财产必须是过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后属于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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