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交通事故大量增长带来的审判压力,广东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日前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设立在交通事故数量较多的该市石排镇交警大队。法庭将采取快立、快审、快结等方式,及时办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主要职责是对交警部门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对交警部门调解未成功的案件提前介入协助调解,受理和解除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财产保全,受理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强制执行申请,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指引当事人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处理。
据东莞市第一法院负责人介绍,自从东莞实行禁摩措施以来,当地居民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压力,交通事故数量明显增多。2009年该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达2222宗,结案2092宗,其中调解575宗。
为有效缓解交通事故案件的办理压力,东莞市第一法院石排法庭于2009年11月在石排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流动岗,石排法庭每周选派法官进驻流动岗,开展咨询、立案、审理等工作,按照快立、快审、快结的方式,办理了一批按照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给当事人提供了较大便利。自2009年11月初开展这项工作以来,交通事故流动岗共调解交通事故案件118宗,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东莞市第一法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在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经与交警部门、石排镇政府沟通协调,决定在石排交警大队试点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以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大量交通事故案件进入审判流程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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