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会公开,男女双方结婚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不得有欺骗和隐瞒。有的人结婚后发现对方构成重婚的,可以向法院主张婚姻无效,根据规定,当事人起诉婚姻无效的时效是一年。对于这种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展开审理。
一、无效婚姻怎么处理
1、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婚龄结婚,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起诉至法院时双方均达婚龄的,法院可以调解和好,经调解和好的,法院应责令双方在法定审限内补办结婚登记,然后法院送达调解书,经调解无效的,应当依法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3、当事人以《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结婚后确诊躁郁症可以认定婚姻无效吗
结婚后确诊躁郁症不可以认定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是一方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在外与他人登记结婚;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以及男女双方未到结婚年龄结婚。所以只要夫妻间没有上述情况,那么当事人是不可以以配偶患有躁郁症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婚姻无效的。
三、婚姻无效救济是什么
婚姻无效的救济手段: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那么登记机关应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婚姻无效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法院在受理、审理后,如果发现婚姻确实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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