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包含的内容有:
1、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的债务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
4、抵押担保范围;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余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的内容的,可以予以纠正。合同的主要债权是指支付义务的内容,是支付金钱还是财产。
房地产抵押合同有什么内容
房地产抵押合同有以下这些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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