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
劳动合同条款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下列情况下劳动合同会无效(即不成立):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四)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
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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