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规定中,对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的规定一般是,按照法定第一顺序即配偶、子女、父母进行分配,而第二顺序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而具体的分配份额一般是按照第一顺位进行平均分配。因此对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顺序,必须按照上述的配偶、子女、父母进行分配,而且其分配的数额和比例也是平均进行分配。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一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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