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10多年被裁员,经济补偿金额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当地社平工资3倍封顶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之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被裁员后,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证据:劳动者入职证明;劳动者工作内容证明;约定工资和工作时间的证明;劳动者工资发放证明;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其他。有些证据必须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将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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