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征地打官司有用吗
的确需要。
诉讼的主要意义在于提升拆迁补偿标准。
在行政争议中,法庭上的程式为周转补偿做铺垫,同时也会促使拆迁者与业主协商问题。
拆迁补偿并无明确规定的原则。
一般来说,其基准应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及居住条件,且必须适当改进与提高。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以下几方面:房屋补偿费,根据房屋结构及折旧程度划分档次,按每平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依据临时居住环境划分档次,每月按被拆迁户人数给予补贴;奖励性补偿费,则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而定,不得私自改动。
征收决定公告应当明确包含以下内容:征收目的、范围、实施机构、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
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如下:首先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随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并公布拆迁公告;接着,拆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房屋所有人,房屋所有人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补偿方式、金额、安置房面积、安置地点以及搬迁过渡方式等信息;最后,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后进行拆迁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地拆迁案件维权有意义吗
有必要。
签定补偿安置协议后,若被征收方对内容持有异议,需积极与征收方面对面商议进行修缮或订立额外条款,如谈判不成,可立即寻求法律帮助,阻止原协议生效。
一旦拆迁纠纷发生,当事人双方往往无法自行解决,最终诉诸法庭。
此类诉讼目的旨在提升补偿金额,并非将之视为与政府官司决胜负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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