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东莞参保市民便可申请生育保险报销。顺产(自然分娩)2500元、难产(侧切)3000元、剖腹产4300元。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500元。
(一)产前检查市内
一、
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1050元。
(二)分娩住院
1、市内
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3800元;
2、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标准为4800元。具体请咨询社保部门。
重庆生育险报销标准2022
2022重庆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1、产前检查费。在一级医院检查可报销300元,在二级医院检查可报销400元,在三级医院检查可报销500元;
2、分娩或终止妊娠费用。
(1)顺产或7个月以上流产:在一级医院可报销1200元,二级医院可报销1400元,三级医院可报销1500元;
(2)剖腹产:一级医院可报销2500元,二级医院可报销3000,三级医院可报销3100元;
(3)难产:一级医院可报销1800元,二级医院可报销2000元,三级医院可报销2100元;
(4)宫外孕:一级医院可报销2500元,二级医院可可报销300元,三级医院可报销3100元;
(5)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一级医院可报销850元,二级医院可报销800元,三级医院可报销850元;
(6)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一级医院报销150元,二级医院报销200元,三级医院报销250元;
3、生育并发症治疗。
(1)费用在500元以内,最高可报销500元;
(2)费用在500-1500元内,报销80%;
(3)费用在1500-2500元内,报销70%;
(4)费用在2500-3500元内,报销60%;
(5)费用在3500以上,报销50%。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三条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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