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可以盖公章。公章一般是单位处理内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章是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的印鉴,在签订合同方面两者效力一样,只要是真实的。
一、公司的内设机构能否对外签订合同
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部机构如果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就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是签订民事合同的合法主体。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这样的合同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该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有营业执照,或者事先经过单位授权的情况下,其对外签订合同,可以作为有效合同对待。
我们还要注意的是,如果《民法典》或其他法律对法人分支机构的合同主体资格有特别规定时,即使该分支机构有营业执照,合同仍有可能是无效的。例如,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二、个人跟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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