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范围:
2014年和2015年认定可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
报销材料收取时间:
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4日
(9:00---17:00中午不休息双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报销所需材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处方;
2、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和发票;
3、定点零售药店发票和费用明细小票;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本人中国银行银联卡一张或存折
注意:
1、使用医疗卡购药和检查的费用不报销。
2、发票必须为2015年度发票。
2015年度门诊慢性病补助标准
㈠、2015年度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标准起付线为700元。
㈡、补助计算公式
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当年门诊有效发票总额-700元起付线)×70%。
㈢、补助限额
一年内门诊慢性病补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人被审批病种的最高限额。最高限额补助见下表:
2015年度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最高限额标准
病种
限额
病种
限额
冠心病
糖尿病
慢性肾小球肾炎
高血压Ⅱ期
高血压Ⅲ期
帕金森综合症
脑血管病恢复期
红斑狼疮
多耐药肺结核
慢性活动性肝炎
精神疾病
肺心病
肝硬化失代偿期
血友病
恶性肿瘤晚期
白血病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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