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寻求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机构进行鉴定,否则政府可能不能对相关情况予以认可。购置房屋的消费者应当携带房屋用地所有的证明文件(例如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相关的批准文书(例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图纸)以及消防安全方面的审批文件等资料,向房屋质量检测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