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当按照下列程序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先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如果决定立案的,然后开庭进行审理;再由各当事人进行辩论和质证;最后由法院公开宣告判决。如果法院决定不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一、分居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分居离婚需要的手续:
1、原告起诉。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决定是否立案,不受理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2、被告答辩。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应当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不能答辩需要延长答辩期限的,向法院申请;
3、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在场。开庭时,双方辩论并阐述提交的证据和事实;
4、法院作出判决。
二、单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应该走哪些程序
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文件材料后,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2、被告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不提出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过程。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离婚诉讼比较特别的是,必须先进行调解。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裁定),可以在收到判决(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提起上诉。
三、债权人起诉债务人需要哪些手续
债权人如果因为债务纠纷要起诉债务人,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质证;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受理的裁定,送达裁定书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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