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薪不一定要满一年。一般情况下,“13薪”就是年底双薪,每年第12个月时,用人单位多向员工发放一个月的薪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三薪款算工伤吗
不算的,经济补偿金基数不包括年终奖;年终奖是一种福利,不属于工资性质,所以一般是不能计入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应得工资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应包含在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中。津贴、补贴、奖金、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等应计算在计算基数中。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年终统一发放十三薪(不附带兑现条件),那么十三薪属于年终工资收入,应计算在“前12个月工资”之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规定:对上述“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5000元(北京地区)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十三薪,即:“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为“年底双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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