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是不一定要报保险的,可以在情节轻微的情况下由当事双方执行协商处理。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一、车辆超载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
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载为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尽到了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反之没有约定为免责条款或者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仍应当赔偿。如果是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则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无证驾驶交强险赔付伤残吗
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是有选择地给予赔付的。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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