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iPad”内地商标案中,苹果公司一审败诉,日前,该公司已提起上诉。
2011年12月5日,苹果公司诉讼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索要iPad内地商标权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深圳市中院一审驳回苹果全部诉讼请求。在这之后,深圳唯冠动作频频,并已将iPad分销商国美电器告上法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1月10日)获悉,苹果对该一审判决不满结果,已经提起上诉,其诉求主要仍是将深圳唯冠持有的iPad内地商标判定为苹果公司所有,并将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苹果肯定是要上诉的,但是否能通过二审翻盘?”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向记者分析,依据目前情况而言,对于苹果胜诉并不看好。
记者昨日向苹果公司询问上诉事宜,苹果公关部负责人未予置评。
苹果追加被告唯冠电子
深圳唯冠在一审胜诉后动作连连。
12月30日,深圳唯冠开始主动出击,将iPad平板电脑的分销商国美电器告上了法庭,要求国美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及相关广告宣传活动。
作为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国浩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曾向记者透露,深圳唯冠将对苹果打响反击战,据其透露,将先在广东省内向苹果的经销商提起侵权诉讼。
对于深圳唯冠的先声夺人,国美电器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答辩称,苹果和唯冠之间的商标权诉讼,虽然已经一审判决,但是判决仍未生效,“此时深圳唯冠又把国美电器送上被告席,属于滥诉,在滥用司法资源,请求法庭中止审理”。
实际上,该案件的结果已经成为影响iPad内地命运的首要因素,苹果对此一审结果当然不愿“认命”。
昨日,记者获悉苹果已经在1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苹果此次提出了几点上诉意见,其中包括认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特区法律判定;深圳唯冠通过书面授权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属于隐名代理行为,应该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除此之外,苹果还会将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对于苹果给出的上诉意见,谢湘辉律师指出,“新的理由站不住脚”。
“首先,一审庭审中苹果公司已经同意适用中国内地法律判定该案,此次要采用香港特区法律完全推翻了此前自己的认定。”谢湘辉表示,而且事实上商标确权,应该采用注册地法律。除此之外,对于隐名代理一说,谢湘辉认为一审已经作出判决,属于违反真实事实。
“依照这样的打法,苹果在二审的胜算不高。”刘春泉指出。“其实,苹果公司在知识产权方面绝不是平庸之辈,而是个一流高手。苹果公司不仅充分预料到了iPad的潜在商标风险,而且在解决中国内地iPad商标隐患时,采用了高超的技巧,通过在英国设立一家名为IP的小公司来洽谈收购,最后以3.5万英镑达成收购协议。”
苹果最大的漏洞在于,唯冠国际虽然是深圳唯冠的股东,是商业上的实际控制人,但在法律上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代表彼此。刘春泉认为,苹果要通过二审翻盘,排除庭审之外的运作,“知识产权如何斗法?苹果在该案件上应该反思”。
苹果翻盘机会几何
苹果在二审翻盘的机会并不是没有,但是一旦二审再次败诉,iPad内地商标的价值也许又要水涨船高了。
其实从背景分析,iPad内地商标对于深圳唯冠而言商业价值并不大,消费电子行业分析师梁振鹏指出,iPad内地商标之争背后是一场商业较量。
“苹果一旦胜诉,则不需要与深圳唯冠再进行任何谈判;但苹果败诉,就面临是否与深圳唯冠谈判以何种价格转让标的,或者放弃iPad进行改名。”刘春泉指出。
最终,苹果选择了上诉。
不过令谢湘辉担忧的是,这场官司陷入一场持久战。对于现金充沛的苹果公司而言,如今债务缠身的深圳唯冠在这场消耗战中会极为吃力。
“通过二审,苹果可以进一步拖延时间。”谢湘晖向记者表示,而深圳唯冠真正可以通过确权进行维权的时间又将往后延。
从商业角度来看,iPad内地商标的真正价值还是源于苹果公司,梁振鹏指出,iPad在苹果产品结构中的战略地位,将直接影响iPad内地商标的价值。
据梁振鹏介绍,iPad的品牌价值已经深入人心,根据其快速抢占全球市场的态势看,苹果已经将其放在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将iPad更名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同时,对于iPad垂涎的企业为数众多。模仿苹果的企业不在少数,iPad内地商标一审结果对于这些企业而言甚至可以打一个翻身仗,梁振鹏表示,“苹果自然不会将这样的好处拱手相让。”
除了商标本身的价值,苹果公司此时也多少有些骑虎难下。
按照中国商标法的规定,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赔偿有三种:首先是权利人的损失,其次为侵权人的获利,最后是法定赔偿。在本案中,权利人深圳唯冠因为苹果使用iPad商标遭受了多少损失?这也许没办法认定,但苹果公司在华使用iPad商标销售了多少平板电脑,赚了多少利润却算得出来。
如果没有有效的措施尽快扳回一局,苹果在诉讼的过程中或将陷入进退两难的泥沼。
iPad商标权案
2000年唯冠电子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iPad商标。
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
2006年苹果公司推出平板电脑iPad。
2009年唯冠电子将持有的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
2011年苹果起诉深圳唯冠iPad商标权案多次开庭,苹果一审败诉。
2012年苹果提起上诉。(记者郑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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