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建厂房需要什么手续
时间:2023-07-25 08:45:24 25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构)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

二、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三、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自己的土地、国有的:

1、是否拥有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该宗土地现在的城市规划是否允许进行工业建设,是否取得施工规划许可证、工程许可证。

四、自己的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不是国家的就是农村集体所有的。

用集体土地建厂房的后果是啥

1.非法占地建厂房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厂房,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集体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集体土地建设为厂房,应当办理集体土地转用审批手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没有经过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来建厂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集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对违反集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集体土地地建成为厂房。

3.自建厂房在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集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关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自建厂房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总而言之,集体土地是不能够建厂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律相关规定申请使用集体土地。

违法使用土地机关单位可以不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将违建筑物进行强制拆迁,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赔偿;如果构成犯罪行为的,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大家不要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否则损失巨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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