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管理司约谈了**音乐、**音乐、,**云音乐和**泰和音乐关于网络音乐著作权有关问题
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出,2015年以来,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了规范网络音乐著作权秩序的专项整治,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版权局的相关工作,及时主动下线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220余万件,共同签署了《网络音乐著作权保护自律宣言》,网络音乐合法化已成为业内共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基本好转。然而,目前网络音乐版权市场存在哄抬版权许可费、抢占独家版权、擅自使用音乐作品等问题。这不利于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不利于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
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强调,各互联网音乐服务提供者要按照著作权法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维护来之不易的网络音乐版权良好秩序,为广大网民和受众提供更好的音乐服务。要认真履行2015年《网络音乐著作权保护自律宣言》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抵制各种侵权行为,未经权利人授权,不得传播网络音乐。要配合和支持国家版权局网络音乐著作权重点监管工作,妥善处理彼此之间的著作权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著作权纠纷,依法维权。购买音乐著作权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意竞价,避免购买独家著作权。要积极推动网络音乐的广泛传播,推进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违法不合理障碍。各互联网音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版权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权利人的通知和投诉,维护音乐作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的良好网络音乐版权授权与运营模式,共同促进网络音乐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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