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五日,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一、什么是检察院抗诉期限
检察机关直接审查的上诉审查的抗诉期限为10天,被害人应当在接到判决书后5日内提请检察机关抗诉,检察机关在接到被害人的请求后5日内决定是否抗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要求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诉讼法抗诉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抗诉条件,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并且抗诉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
三、检察院不抗诉怎么办?
人民检察进行抗诉是有一定条件的,当案件不符合抗诉要求时,人民检察院自然不进行抗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陈检察院进行抗议。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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