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上诉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的,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公诉案件的起诉人不是被害人,是不能上诉的,如果检察机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抗诉。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有哪些权利
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一)控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二)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三)参加法庭调查、辩论的权利;
(四)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和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五)请求抗诉的权利,即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的五天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六)申诉的权利,即不服生效裁判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我国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了被害人在公诉案件当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没有一一去规定受害人不享有哪些诉讼权利,但是受害人肯定没有公诉权。不过,犯罪行为侵犯到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受害人是有权利参与刑事案件的整个处理过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全文5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