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关系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什么
劳动关系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二、劳动关系当事人避免什么争议风险
注意避免以下劳动争议风险: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其他。
三、劳动关系成立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则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以上情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可以被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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