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出租房合同怎么写避免法律责任
出租房子合同需要写明以下内容以避免法律责任: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写明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法;
(六)写明修缮责任;
(七)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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