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时,有十天的上诉期限。不服第一审裁定的话,应在十日内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案件编号、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副本应提交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原审法院应在五日内送达上诉状副本,并在十五日内收到答辩状。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法院所在地进行审理。
如果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不满意,他们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有权利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4、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上 诉 期 限 是 多 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因此,二审上诉期限为十日。
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不满意,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则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以及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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