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建设中产生纠纷是难免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应视具体情况具体处理。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三、在签订建筑劳务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提供劳务者要弄清楚接受劳务者的身份信息或工商信息,雇佣者是否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提供劳务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务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5、工作内容约定明确。
6、人身意外保险保险约定,提供劳务者在工作过程中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最好由雇佣者购买保险。
7、不要签空白合同。
8、劳务合同盖章后,双方各保管一份。
一、建筑劳务合同未约定价格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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