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期(继续治疗)延长申请表》,原件1份;
2.工伤继续治疗延长申请的,提供就医医疗机构出具的延长就医情况说明,原件1份;检查报告,验原件。
一、去劳动局做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工伤二次住院怎么报销?
工伤职工在第一次住院治疗终结后,因治疗需要确需第二次住院(主要是指为取出第一次住院时使用的内置材料而重新住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先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办理备案手续;
待治疗终结后,用人单位在30日内到工伤科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在申报材料完备的前提下,工伤科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工作,用人单位再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基金统计科办理结账手续。
申报材料:
1、经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备案的《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份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一份(表样在社保局网上下载或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
3、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费用清单(包括门诊发票清单或者住院发票清单,在医院缴费窗口打印,具体情况可向医院咨询);
7、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住院病案一份(有住院发票的提供,在医院复印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使用了钢板等特殊材料的还要提供所用材料的合格证或说明书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
9、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新生儿医保政策有哪些
新生儿医保政策有:
1、在婴幼儿出生的三个月内为他办理婴儿医疗保险,越早办理就能越早享受相对的优惠政策;
2、新生儿的婴儿医疗保险待遇是从他出生的时候就可以开始享受优惠政策的;
3、如果婴幼儿因为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可以按规定报销70%费用。
一、医疗保险使用方式包括:
1、看门诊的时候可以用来刷卡消费;
2、药店买药可用;
3、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自费部分会扣除个人账户的钱,报销部分则扣除统筹部分的钱,医保中心会和医院结算。
二、医保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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