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继承可以赠与亲属吗
确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权人所享有的基本权益之一。
这一权益可由所有权人自主决定并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来实现。
而关于房产继承,则是指当房产所有权人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继承该房产的过程。
在这种情况下,合法继承人的身份通常先由死者生前所立遗嘱予以明确规定;若无遗嘱存在,则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如若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丧偶媳妇可以继承房产吗
通常情况下,已故丈夫之妻(即所谓的“丧偶儿媳”)并不具备法定的继承权来承继其公婆的房地产所有权。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若丧偶儿媳曾承担起主要赡养公婆的责任和义务,则她有权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合法地继承公婆的房地产。
倘若公婆生前曾订立遗嘱,明确表示将其房地产所有权无偿赠与给丧偶儿媳,那么丧偶儿媳便可依据该遗嘱,以受遗赠人的身份,依法继承公婆的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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