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这次两部门发布的公告实际上是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的衔接工作,明确说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送与他人的,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明确的意义非常重要。
房产继承赠与哪些人受益?
截至2018年年末,全国60周岁以上人口数量是2.49亿,占总人口的比例是17.9%,其中65周岁以上1.67亿人,占总人口比例11.9%。
对此,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两部门发布的公告可以说是老年人安心,年轻人减负,接受赡养的人和赡养的人都受益。
如今面对人口老龄化的进程,怎样让广大的老年人过上安心的日子,这是全社会的关切,因此税收政策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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