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4瓶茅台属于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另眼看“茅台入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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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被誉为中国国酒的茅台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前不久,茅台、五粮液与路易威登、爱马仕和宝马等大牌同时出现在胡润全球十大最值钱的奢侈品牌排名榜上。茅台120亿美元的品牌价值更是超过了轩尼诗、酩悦香槟和人头马等同类商品。笔者姑且不论茅台的国酒身份是否与奢侈品的概念有所冲突,单就茅台入奢一事,足以引起我们对国产品牌价值的思考。笔者认为,茅台入奢依靠的是其所蕴涵的独特的文化品牌价值和其带来的经济效益,这给自主品牌带来了启示:奢侈品所象征的高品牌价值并非遥不可及,只要潜心培育,茅台也可以被打造为中国的拉菲。
茅台酒的成长历史源远流长,称得上是中国酒文化的旗帜。太平天国名将石达开在畅饮茅台酒之后写下的万顷明珠一瓮收,君王到此也低头,赤虺托起擎天柱,饮尽长江水倒流的诗句是茅台品牌历史色彩和文化底蕴的最好注脚。自1915年至今,茅台酒共获得15次国际金奖,连续5次蝉联中国国家名酒称号,并早在1999年初就被国家行政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
在笔者看来,茅台入奢绝非偶然,凭借着绝世无双的酱香工艺、独特的地域气候条件和酿制工艺,市场对茅台品牌价值的估价已超500亿元。由此看来,茅台入奢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一则可以进一步提高茅台的知名度、提升品牌价值;二则可打开海外酒市场,可谓两全其美。
日前,世界奢侈品协会发布最新数据显示,春节期间中国人在境外奢侈品消费累计达72亿美元,同比增长25%以上,创下历史新高。笔者不禁将这一数据与茅台入奢联系在了一起:世界上出口的前100个高档品牌中,奢侈品购买力已成为全球之首的中国,品牌却无一入榜。此次茅台入奢可谓是国产品牌的首次试水,在拥有千年的文化和历史沉淀下,加以过硬的品质保障和精心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世界级的有影响力的品牌指日可待。(六月)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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