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合同就是总承包合同吗
总承包合同与施工合同并非同义词汇。
总承包合同乃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发包方将整个施工项目授予具备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而由该施工总承包企业独立负责承接和完成施工任务的约定条款的法律文书。
相较之下,施工合同则是指承包方按照约定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活动,而发包方需根据承包合同内容向承包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文本。
值得一提的是,施工总承包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通常为规模较大且涉及众多专业领域的工程项目,此项工程包括了不同专业类型的若干子项目。
在此背景下,具备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才能与甲方达成总承包合同的合作关系,接着再将工程项目按照各个相对应的施工资质再次进行分包,以便于全面推进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施工合同里含设计费合理吗
设计费用的定义包含了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勘测、制定创意策划、绘制施工图以及支付设计师酬劳等多项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总和。
而针对具体的收费标准,应由相关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商定和确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设计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4.5%,并且通常情况下该比例会稳定在1.6%4.5%之间。
因此,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承包方,在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时,都必须详细地列明并约定各阶段的设计费用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内容,以期在所有后续环节中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端与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n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n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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