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能不能撤销案件,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一、刑警队立案后如何撤案
刑事案件当然不能撤。建议委托律师积极介入辩护。既然属于刑事案件,那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刑的,建议积极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委托律师后,律师会积极同公检法机关沟通,找到有利的情节,积极辩护,争取减轻、从轻处罚的。我们经常代理刑事案件的,如果愿意,我们可以作为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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