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7年(2)持有期限按规定参加市内城市社会保险7年(3)持有期限依法在市内缴纳所得税(4)在市内被采用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专业和职业对应(五)不违反国家和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办法》规定,持有证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优先申请市常住户口:(1)在市作出重大贡献获得相应报酬,或在市被选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术人员(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职业与就业岗位一致的,不受持有证书和保险年限的限制(2)在市郊区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5年,持有证书和保险年限可缩短至5年(3)最近连续3年在市缴纳城镇职工保险基数高于本职工平均工资格的2倍以上的专业人员或者在市持续3年度达到相关技术人员和最低工资格的市申请的年薪和连续工资格的专业人员(3年级以达到最低水平均资格)。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退伍军人落户上海落户政策
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高职(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部队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上海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申办上海户籍;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的、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其服义务兵役时间视同持有居住证时间。
《上海户口管理政策》规定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